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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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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卢安达和珍妮被她经常唠叨的,都觉得自己是晚婚晚育一族了。于是双双找了男朋友,朝着解决人生大事的方向上前进。

    就这样,日子平平淡淡地过去了。

    到了年末的时候,薄瑾亭开始在《华尔街经济报》上发表各种文章,很快成为了报纸上最受欢迎的经济评论家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他又善于利用楚瑟留给他的那八千万资产,继续在国内深圳、香港两地的股市上翻云覆雨。他只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,就把楚瑟当初的八千万,变成了将近两亿的资产。又拿出一部分的钱,加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当中。

    现在,连楚瑟都算不出来薄瑾亭到底有多少钱了,反正一辈子都挥霍不完就是了。

    他们二人一个朝着商业帝国进发,一个迈向医生的职业殿堂,算是各自忙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那一通电话的话,本来这一年,是可以继续风平浪静过完的。

    电话是来自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的——

    “小叔,二叔他十三年前是在堪培拉的儿童总医院做的脾脏切除术。根据病例,他是由于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,所以才要在五岁的时候切除脾脏的。而且病例上面还说了,他的母亲并没有这种病,是他的父亲遗传给他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!”薄瑾亭吃了一惊:“他得的是什么病?!”

    一年前,他委托侄子去调查这件事,薄一博晚了一年才告诉了他结果:

    “我说,二叔得的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。我上网查过了,这是父母一方遗传给孩子的先天性疾病。病例上说是二叔的父亲,也就是你爸遗传给他的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我爸的脾脏还在。”薄瑾亭十分肯定道。

    电话中顿时就一阵诡异的沉默……

    当晚,薄瑾亭问了楚瑟,这种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,还有没有其他治疗的手段。

    楚瑟十分肯定地说:“切除脾脏是最好的治疗方法。”

    “那有没有可能,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红细胞增多症,孩子却出现了这种病?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的,所有的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,都是父母中的一方遗传给孩子的。”

    于是薄瑾亭就把薄一博的话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听完了,连楚瑟都懵逼了:薄瑾礼的红细胞增多症,是遗传自父亲的?但薄家上上下下这么多口人,也没听说哪个有这病啊。更何况薄铭跃的脾脏还在!

    那么只有三种可能:

    第一,薛家的人撒谎,分明是薛荟伊遗传给了儿子的,却说成是父亲遗传。

    第二,十三年前堪培拉的医院误诊了,薄瑾礼根本不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。但是薛荟伊签署了手术知情书,代表连薛荟伊都确信:儿子是真的有这种遗传病。所以这种误诊的可能不成立。

    第三,那就更有意思了,薄瑾礼的病的确是父亲遗传的。前提是:薄瑾礼的父亲不是薄铭跃。

    第一个可能性很好调查——

    薛家人大部分都住在A市,他们家在A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专门的病案录。而薄瑾峻和院长的关系很好,只要薄瑾峻说一句想看看薛家的病案录。就知道薛家有没有这种遗传病了。

    很快,薄瑾峻那边就回复了他们:薛家没有人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,包括薛荟伊本人也没有。

    于是可能一排除,可能二排除,剩下的可能三,非常的惊世骇俗……

    薄瑾礼,也许不是薄铭跃的亲生孩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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